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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4月

从"玻璃纸"到全品类覆盖——食品接触用再生纤维素材料征求意见稿解读

2026年4月17日,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审评委员会秘书处发布征求37项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其中包括新制定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用再生纤维素材料及制品》。意见反馈截止日期为2026年6月6日。食品伙伴网对该标准进行了简要梳理介绍,供大家参考。

1、制定背景

本标准立项初期名称为《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玻璃纸》,仅针对玻璃纸单一产品。起草组经调研发现,再生纤维素材料及制品是包含玻璃纸、再生纤维素肠衣等的一大类产品,均以天然纤维素(木浆、棉浆)经溶解再生制成。

遵循 “同一大类食品接触材料纳入同一标准” 的原则,标准最终调整为“食品接触用再生纤维素材料及制品”,覆盖全品类产品,实现监管全覆盖。

2、定义

标准首次对“食品接触用再生纤维素材料及制品”进行了明确定义: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各种已经或预期可能与食品或食品添加剂(以下简称食品)接触,或其成分可能转移到食品中的,以天然纤维素经溶解再生后得到的再生纤维素为主要原料的材料及制品。如用于食品包装的再生纤维素膜(玻璃纸)、再生纤维素肠衣等。

3、基本要求

与其他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保持一致,规定“食品接触用再生纤维素材料及制品应符合GB 4806.1的要求”。

4、原料要求

针对食品接触用再生纤维素材料及制品使用的原料及添加剂分别做出了规定:

· 使用的原料不应对人体健康产生危害。

· 添加剂的使用应符合GB 9685及相关公告的规定。

5、感官和理化指标

此外,产品还需符合GB 9685及相关公告对添加剂的特定迁移限量、特定迁移总量限量和最大残留量等的规定。

6、复合产品的管理

针对使用了涂料、油墨和(或)黏合剂等材料的食品接触用再生纤维素材料及制品,标准明确要求这类产品除符合本标准外,还必须符合涂料、油墨和(或)黏合剂等相应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规定,实现全链条的监管。

7、迁移试验与标签标识

· 迁移试验:严格按照GB 31604.1和GB 5009.156的规定执行,保证试验科学性。

· 标签标识:遵循GB 4806.1的通用要求,确保信息可追溯。

8、结语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用再生纤维素材料及制品》的制定填补了我国在再生纤维素类食品接触材料领域的食品安全标准空白。标准在制定时,既注意与我国其他标准的衔接,又充分参考欧盟、美国、德国等多国法规,指标设置与国际接轨。标准目前还处于公开征求意见阶段,建议相关企业密切关注标准进展,提前做好合规准备,确保产品符合新标准要求。

 

内容来源:食品标法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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