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日
2025年11月

近期,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本市生产、销售的直接接触食品塑料购物袋产品质量进行了监督抽查。本次抽查了20批次产品。经检验,不合格2批次。其中生产领域2批次,未发现不合格;实体销售3批次,未发现不合格;电商销售15批次,发现不合格2批次。
本次抽查所抽样品产地涉及安徽省、上海市、江苏省等4个省市。其中抽查到标称上海市生产企业共4批次,未发现不合格;抽查到标称外省市生产企业共16批次,不合格2批次。
本次监督抽查依据SHSSXZ0182-2025《直接接触食品塑料购物袋上海市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组织实施。
本次抽查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已移交被抽样生产者、销售者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依法进行处理。具体抽查结果如下:
2025年上海市直接接触食品塑料购物袋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所检项目符合相关标准的产品

排名不分先后。
2025年上海市直接接触食品塑料购物袋产品质量监督抽查不合格产品

专家解读
一、不合格情况分析
本次抽查涉及的不合格项目为:环保要求(最小厚度)。
环保要求(最小厚度)项目标准要求 “塑料购物袋公称厚度不应小于0.030 mm,其最小厚度不应小于0.025 mm”;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塑料污染治理的意见》(发改环资〔2020〕80号)的要求禁止生产、销售厚度小于0.025毫米的超薄塑料购物袋。本次抽查有2批次的产品最小厚度项目未达到标准要求。超薄购物袋的袋体易破裂,不利于多次循环使用。
二、消费使用提示
直接接触食品的塑料购物袋为发证产品,购买时如果能看到产品标签,应选择标识有“QS”及明示“食品用”的产品,同时袋身上也应该标识“食品接触用”或类似用语。
在使用环节,无法看到“塑料购物袋”的产品标签,则应尽量避免使用带颜色的产品,如红色、黑色等,该类产品有一定的脱色、化学物质迁移等风险,可能会污染食品。应尽量选用无色透明的塑料购物袋盛装食品(如类似保鲜袋的产品)。
塑料购物袋可能不耐油,不耐高温,应尽量避免盛放高油的、温度高的产品(如刚刚油炸好的食品),且应避免使用塑料购物袋包装食品直接加热。
内容来源: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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