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日
2025年08月

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奶嘴等8类食品相关产品生产领域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的通告

2025年第110号

依照《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18号),现将我局制定的奶嘴、食品用竹木制品(木砧板、重复使用含有涂层竹木筷子)、餐具洗涤剂、食品接触用金属制品、食品接触用陶瓷制品、压力锅、月饼包装、茶叶包装生产领域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予以通告。前期已发布同类食品相关产品的监督抽查实施细则自本通告印发之日起作废。广东省各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开展食品相关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工作时可参照执行。

点击下载:附件1-8.docx

1.广东省奶嘴生产领域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

2.广东省食品用竹木制品(木砧板、重复使用含有涂层竹木筷子)生产领域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

3.广东省餐具洗涤剂生产领域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

4.广东省食品接触用金属制品生产领域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

5.广东省食品接触用陶瓷制品生产领域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

6.广东省压力锅生产领域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

7.广东省月饼包装生产领域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

8.广东省茶叶包装生产领域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

 

  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8月14日

 

内容来源: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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