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日
2025年08月
近日,泰国食品药品安全部(Thai FDA)通过WTO发布了通报G/SPS/N/THA/793《密封食品法案》,拟对密封包装食品相关法规要求进行修改。通报主要内容如下:
密封包装食品是指指水分活性(Aw)大于0.85,经包装或密封后或之前以加热方式破坏或抑制微生物生长,并保存于金属或
其他耐久性材料制成的密封容器内,可防止外界空气进入,且能在常温下保存的食品。
低酸食品必须采用热处理(F0值 ≥ 3分钟,以破坏肉毒梭状杆菌孢子),并验证热分布和穿透,或添加酸调节pH ≤ 4.6(两种方法二选一进行处理)。
容器要求:无铅、无锈、内部涂层、无泄漏或膨胀。
食品添加剂:符合相关标准。
应遵循卫生部关于食品包装的通知。涂覆金属制成的容器还应符合以下标准:
内部除漆色或锡色外,不得含铅、锈迹或其他任何颜色。用薄钢板制成的容器内部必须涂有锡或其他物质,以防食品与薄钢板直接接触。
没有渗漏或肿胀。
需符合预包装食品标签规定,并标注净含量和沥干重量(如食品在液体介质中)。
该通告评议截止日期为2025年9月22日,生效日期暂未定。
内容来源:标准国际化暨成都技术性贸易措施
0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