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日
2024年10月
自2021年起,加州已经通过了三项法案来规范特定消费品中的PFAS。
2021年10月5日批准,加州《健康与安全法典》第104部第3部分增加了第15章《Chemicals of Concern in Food Packaging and Cookware》(食品包装和炊具中关注的化学物质),分为两项要求:
(1)自2023年1月1日起,禁止在加州分销、销售或提供销售任何含有受管控的PFAS的源于植物纤维材料的植物性食品包装(以总有机氟TOF计,产品或产品成分中≥ 100 ppm)。
(2)自2024年1月1日起,在加州销售的炊具,如果炊具的手柄或与食物接触的任何表面含有一种或多种指定清单上的有意添加物质,应在产品标签上注明这些化学物质的存在。
2021年10月5日批准,加州《健康与安全法典》第104部第3部分增加了第12.5章《Juvenile Products》(青少年产品)。
该法案要求,自2023年7月1日起,任何人,包括但不限于制造商,不得在该州销售或在商业中分销任何含有受监管的PFAS化学品的新的,非先前拥有的青少年产品。
2022年9月29日批准,加州《健康与安全法典》第104部第3部分增加了第13.5章《Textile Articles》(纺织产品)。至此,加州成为全美第一个禁止在服装和纺织品上使用PFAS的州。
该法案要求,自2025年1月1日起,禁止制造和销售含PFAS的纺织品。含PFAS是指有意添加PFAS或 2025年1月1日起含量高于100ppm(以有机氟总量计)和2027年1月1日起含量高于50ppm(以有机氟总量计)。
该法案为严重潮湿条件下的户外服装提供了过渡期,其禁止销售的规定将于2028年1月1日生效。然而,从2025年1月1日开始,不允许销售或分销含有PFAS的新服装,除非该服装附有清晰易辨的披露信息,并注明 “Made with PFAS chemicals(用PFAS化学品制造)”,这包括在在线产品列表中添加披露信息。
2024年9月29日,加州州长签署了AB 347,加州《健康与安全法典》第104部第3部分第3章《Enforcement and Penalties(实施和处罚原则)》被废除并重新发布新的要求,并引入对现有和未来的PFAS禁令和标签要求实施细则。
自2029年1月1日起,有毒物质控制部门(DTSC)必须通过法规来实施、解释、执行或具体规定新的法律和涵盖的PFAS限制,且DTSC必须在其网站上公布所涵盖产品(这里的产品是指上述PFAS禁令中涉及的食品包装、青少年产品和纺织产品)是否符合所涵盖的PFAS限制和适当的实验室第三方认证的认可方法列表。
自2029年7月1日起,涵盖产品的制造商必须注册,支付适用的注册费,并向DTSC提供指定的信息,包括:所涵盖产品的名称和描述、符合性声明,证明每个涵盖的产品符合适用的涵盖PFAS限制(DTSC可能要求技术文件和测试结果来证明符合性)。
自2030年7月1日起,DTSC必须开始执行并确保遵守这项新法律。
内容来源:必维生命科学与可持续发展服务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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