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7日
2026年09月


近日,欧盟委员会围绕《包装和包装废弃物法规》(PPWR,Regulation (EU) 2025/40)中的再生塑料要求,启动三项配套规则的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期为2026年8月14日至9月16日,相关法案计划于2026年第四季度制定或通过。
PPWR于2025年2月11日生效,并自2026年8月12日起正式适用,取代原有的欧盟《包装和包装废弃物指令》。该法规从包装减量、可回收设计、再生材料使用、重复使用及生产者责任延伸等方面,对欧盟市场上的包装提出统一要求。
其中,PPWR第7条专门规定塑料包装中的最低再生含量。自2030年起,不同类型塑料包装原则上应达到10%—35%的最低消费后再生塑料含量;到2040年,相关比例将进一步提高至25%—65%。
为确保这一强制性目标能够实际执行,第7条同时要求欧盟委员会进一步制定配套规则,统一再生含量计算与核查方法、建立塑料回收技术的可持续性标准,并规定第三国再生材料的等效评估与认证方法。此次征求意见即是上述配套规则制定工作的一部分。
一是塑料包装再生含量的计算与核查。欧盟拟根据PPWR第7(8)条制定统一方法,明确消费后再生塑料含量的计算边界、核算单位、供应链追溯、质量平衡及第三方核查要求。
二是塑料回收技术的可持续性标准。欧盟拟根据PPWR第7(9)条,综合考虑能源消耗、温室气体排放、水资源消耗、污染物排放、回收产率、再生材料质量以及残余物处置等因素,评估不同塑料回收技术的环境绩效,确保用于包装的再生塑料能够产生实际环境效益。
三是第三国再生材料的等效评估。欧盟拟根据PPWR第7(10)条,明确在欧盟以外收集或回收的塑料,如何证明其符合与欧盟规则等效的废物管理、环境保护、回收过程、供应链核查及认证要求。该规则将影响中国等第三国生产的再生塑料能否计入欧盟塑料包装的法定再生含量。
需要注意的是,此次征求意见属于配套规则制定阶段,最终的计算方法、技术评价指标和第三国核查认证程序尚未确定。目前也不存在要求所有中国再生塑料企业统一取得的“欧盟第三国等效认证证书”。
相关规则正式出台后,出口欧盟的再生塑料及塑料包装预计需要提供更加完整的原料来源、再生含量、环境绩效和供应链追溯材料。相关企业可提前完善消费后废塑料来源证明、物料平衡记录和环境数据管理体系,并持续关注后续法案进展。
内容来源:再生材料-坤舆数据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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