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日
2026年08月

禁塑8月:继欧盟PPWR法规后国内重量级《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将于8月15日施行, 让伪环保无处遁形!

《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2026年8月15日正式施行的法典,对不可降解塑料制品的法律规定核心如下:

01. 基础属性合规要求‌:

降解环保产品需符合国家相关强制标准,在自然环境或工业堆肥条件下可逐步完全分解,无长期残留危害,满足“可循环、易回收、可降解且无害”的法定底线。

02. 全链条管控要求‌:

生产端需落实绿色设计要求,优先选用无毒无害、易于降解的原料,遵循清洁生产原则;流通环节需接受主管部门的质量监测与抽查,杜绝“伪降解”产品流入市场。

03. 应用推广要求‌:

法典明确鼓励在一次性餐饮具、农用薄膜、包装材料等场景推广合规降解环保产品,政府机关、国有企业采购需优先选用这类产品,企业绿色供应链也需优先适配相关替代材料。

04. 激励与惩戒要求‌:

合规降解环保产品生产企业可享受税收减免、财政专项补贴等政策扶持;违规生产、销售不符合标准的降解产品,将面临罚款、责令改正甚至停业整顿等行政处罚。

 具体法规 

第四百二十三条 国家鼓励、支持农业生产经营者采取下列措施:

(一)使用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以及先进喷施技术;

(二)使用符合标准的有机肥、高效肥;

(三)采用测土配方施肥技术、生物防治等病虫害绿色防控技术;

(四)使用生物可降解农用薄膜;

(五)综合利用秸秆、移出高富集污染物秸秆;

(六)按照规定对退化土壤等进行改良。

第四百二十四条 禁止生产、销售或者使用国家明令禁止的农业投入品。

农业投入品生产者、销售者和使用者应当及时回收农药、肥料等农业投入品的包装废弃物和农用薄膜,并将农药包装废弃物交由专门的机构或者组织进行无害化处理。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农业农村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生态环境等有关部门制定。

国家采取有效措施,鼓励研究开发、生产、销售、使用在生态环境中可降解且无害的农用薄膜,鼓励、支持单位和个人回收农业投入品包装废弃物和农用薄膜。

第九百七十二条 国家鼓励产品的生产经营者开展绿色设计,推动绿色设计应用。

电器电子、机动车等产品的设计,应当考虑其在生命周期中对人体健康和生态环境的影响,优先选择无毒无害、易于降解或者便于回收利用的方案,按照国家规定加强有害物质源头减量和替代。

第九百九十八条   国家依法禁止和限制生产、销售、使用不可降解塑料袋等一次性塑料制品,鼓励、引导减少使用和积极回收一次性塑料制品,推广应用可循环、易回收、可降解且无害的替代产品。

商品零售场所开办单位、电子商务平台企业和快递企业、外卖企业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向商务、邮政管理等部门报告一次性塑料制品的使用、回收情况。

第九百九十九条 公民应当增强绿色消费意识,养成绿色消费习惯,积极购买和使用绿色低碳产品,主动减少使用一次性用品、一次性塑料制品,自觉抵制过度包装。

第一千二百二十五条 违反本法规定,未遵守国家有关禁止、限制生产、销售不可降解塑料袋等一次性塑料制品的规定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停止生产、销售,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产品,并处违法生产、销售产品货值金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吊销许可证。

违反本法规定,未遵守国家有关禁止、限制使用不可降解塑料袋等一次性塑料制品的规定的,由商务、邮政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责令改正,对企业事业单位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他生产经营者处五百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的罚款。

 

内容来源:纸浆模塑秸秆环保餐具行业资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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